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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眼看盘:新《证券法》通过 为长期利好

10-09 发布 294 次浏览 商务信息 信息编号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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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眼看盘:新《证券法》通过 为长期利好

每经记者 郑步春  上周,A股先大跌,其后不断反弹,但周五后半盘大幅回吐。全周沪综指累计微升0.10点至3005.04点,升幅几乎可忽略不计。深主板、中小、创三综指区别不大,或微升或微跌。  科技股在上周经历了“国家大基金减持”之类消息冲击,个别白酒股又经历些不利消息冲击,但市场反响比较平和,这或暗示市场正处于较强势状态。  由往常经验看,消息面本身固然重要,但实际上市场本身强不强也极大地决定了消息面最终的影响力。简单说,当市场处于弱势时,对利空放大,对利好麻木;当市场处于强势时就完全相反。  最近,我国经济指标露出积极信号,外部贸易环境也在改善,央行在-年末流动性方面也较积极,且未来还有降准预期。除上述有利因素外,还有“新年将至”这一因素,因在新的一年,本年已获利的机构(特别是内地公募、私募基金)的既往成绩将会“清零”,可能不得不更加进取。  上周末,最大消息是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十三届--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,该修订后的《证券法》明年3月1日施行。  这两年应该是A股加速开放的年份,未来数年外资都会呈快速流入状态,所以A股制度建设其实已显得有些“刻不容缓”了,这种历史大背景下新《证券法》被人大通过,自然就水到渠成了。  上述人大立法通过的新《证券法》明确了将“全面推行注册制”。该法还显著提升了对内幕交易、信披违法、欺诈发行等的处罚力度。这些内容是股市长远利好,也比较符合投资者心声,特别是其中增加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相关的内容。  至于注册制,对盘面影响应只是结构上的,对股指影响较有限。笼统说来注册制会有利于优质公司、稀缺型公司,相对不利于质地平平的公司,股价此消彼长后对股指的影响就很有限了。  投资者或许已渐渐习惯了科创板实施的注册制,所以估计投资者现在对注册制的接受度应该比较高了。  新《证券法》还有一条蛮重要的,就是将公司发行股票应当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”的要求,改为“具有持续经营能力”。很明显,这一条本身也是契合注册制要求的。  不过,我觉得盈利能力要求的改变并不仅仅是符合注册制要求那么简单,取消对“连续盈利”的要求本身也是符合经济运行实际情况的,因为有太多已被历史证明的优秀公司在早期并不必然就是盈利的。  其实就某类公司特别是那些具有“网络效应”的公司来说,暂时不盈利也不见得其真的无法挣钱了,很多时候也许只是策略性亏损。曾亏过20年的亚马逊就是这方面比较早的经典案例,其最终-成了超级大牛股,正所谓厚积薄发!  操作方面,我仍延续最近主要策略,即逢低布局。不过,考虑到超级大盘股已定于1月6日发行,故投资者也许可以在布局时相对从容。  京沪高铁上市对大盘多少会有压制,但我相信程度应比较有限。一般来说,超级大盘股发行前部分机构或有抽资过程,发行后第二天网上发行部分还有交款过程,在那以后股指一般都会走得强些。  至于几上几下的3000点大关,投资者不必太放在心上。证券市场正机构化,未来市场可能只有一部分个股持续上涨,股票点位的重要度其实早已不是极要紧因素了。  另外,不仅点位重要度下降,股指技术图形的重要度也相对不那么重要了。我觉得偏好技术分析的投资者在未来也许应不断淡化这种技能,顶多在寻找短线买点时适度运用一下。  笔者已在微信平台开辟专栏,读者可以在每周日至周四晚间通过微信直接查看笔者的最新观点,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N+财经(微信号: njcjnews)。